离婚后如何确保孩子的抚养权?

离婚后确保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:首先,双方应本着对子女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协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3条明确规定父母离婚或解除收养关系后,对未成年子女仍有一定权利和义务。这意味着在抚养问题上,双方应尽可能达成一致。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会考虑到哪一方的抚养环境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,包括经济条件、居住稳定性以及另一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。此外,即使获得抚养权,也需确保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,这在第1047条中也有所规定。如果一方违反抛弃子女的义务,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3条:父母离婚或解除收养关系后,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权利和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55条: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,应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进行判决或者调解。具体措施由案件具体情况决定,但都以有利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为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7条: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比例和具体数额,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,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确定。在此情况下,双方都有责任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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